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小学期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6-07-07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5-2026学年小学期及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细做实小学期及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假期安全管理责任
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巡查责任,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特别是有重大风险、高风险实验室房间以及使用危化品、放射物品、激光、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物品的院(系)单位,务必将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到人。
二、重视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整改闭环措施到位
各院(系)、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实现整改闭环,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风险隐患要落实管控措施,杜绝实验室“带病”进入假期。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激光、高温、高压等高危因素的实验室和重大风险、高风险的房间,要逐条核对隐患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停用相关实验室和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存放应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并按科学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严禁非法购买、超量存放。
三、落实巡查和值班值守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院(系)、单位要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日报告和应急值守工作,明确本单位实验室应急(备用)钥匙管理要求。因教学科研需要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应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向所在院系提出备案申请,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工作,严禁未经备案审批擅自使用实验室和开展实验活动,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餐饮、聚会、为车辆电瓶充电等)。要根据本单位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符合本单位小学期、暑期工作情况的突发事件和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处置方案,所有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要熟知方案内容和应急联系方式。
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日报告起止日期:7月13日—9月2日,请各单位认真填报相关数据,假期如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核实,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妥善处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请各单位在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安全带班值班安排、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田旭峰。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7日